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墓地不是储蓄所如此投资有风险

2000-04-0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 “现在银行利息这么低,还不如把钱投到我们公司。”一位在公园锻炼的老同志听了此事后,无意中给推销者留下了电话。从此,他的家再也不得安宁,三天两头的电话让老人受不了,让儿女去挡,可对方一听是年轻人马上放下了电话。

这家位于三河市叫“灵泉福园”的公司说只投入7500元钱,每年就可获得30%的回报。3月31日,记者给该公司打电话,接电话的小姐说,你来我们公司北京建国门咨询处问吧。在东宇物产203室,程姓经理把记者带进已坐满了白发苍苍的老人的大厅,见一些业务员在介绍情况。此时,记者才明白,他们是在卖墓位。程经理介绍了“灵泉”的优点,买墓位会有如前文所述的利,还出示了公墓经营许可证。记者问,到时我要转手墓位,拿什么做凭证?怎么能保证会有利可图呢?程经理说,瞧您说的,这人总会死,人死都需要有墓位,今天不要,明天也会需要。

对此,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综合处一位负责人说,根据国家规定,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任何国家机构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吸纳社会存款。而在“灵泉”的建国门办事处,其办事人员从未出示过任何有关的文件。

(《北京晚报》4.4龙露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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